关于开展2018年新媒体账号自查与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落实《上海体育学院新媒体使用与管理办法》(上体院党字〔2016〕31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校新媒体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新闻信息发布、学校形象展示、社会服务提供、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开展新媒体账号自查与清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与清理范围
以学校、学校各单位或教师、学生组织名义注册的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账号中含有“上海体育学院”“sus”或学校简称的,含有学校部门或二级学院名称的,由教师、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账号,均在此范围。
二、开展时间
2018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1.对在正常使用中的新媒体账号,在附表中填写账号相关信息。账号务必全面,信息务必准确。
2.对近六个月内无更新、或计划不再使用的新媒体账号,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注销,并在附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与清理工作,填写《上海体育学院新媒体账号自查与清理登记表》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后,于2019年1月4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图文信息楼40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邮箱。邮箱:xcb@sus.edu.cn。联系电话:65508212。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