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党字〔2018〕91号
关于调整优化部分机构设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部分机构设置进行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
1. 成立心理学院(筹),运动心理学系划归心理学院(筹)。
2. 体育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更名为传媒与艺术学院,舞蹈编导专业划归传媒与艺术学院,外语系划归国际教育学院。
3. 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更名为休闲学院,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隶属休闲学院。
二、部门、直属单位
1. 成立人才工作办公室,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2. 成立训练竞赛处,竞训科划入训练竞赛处。
3. 成立基建处。
4. 成立徐汇校区管理委员会和附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5. 成立创新创业学院。
6. 成立资产处,撤销资产管理处。
7. 成立期刊中心,撤销期刊社。
8. 成立新闻中心,挂靠党委宣传部。
9. 成立依法治校办公室。依法治校办公室和学科建设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处。
10. 成立后勤处(后勤服务中心、教学训练保障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教学训练保障中心职能划归后勤处,撤销后勤管理处。
11.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与教务处合署办公。
12. 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与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合署办公。
13. 武保处更名为保卫处。
14. 档案馆独立设置,校史馆建设职能划归档案馆。
凡涉及机构调整和职责变化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有序做好人员转隶、任务交接、办公场所调整和新机构的正常运转等工作。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