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党干字〔2019〕4号
上体院院干字〔2019〕2号
关于徐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2018年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党委研究决定:
徐畅同志任学院办公室主任;
胡德平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处长、高教研究室主任(依法治校办公室主任、学科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蔚同志任资产处处长;
王强同志任保卫处处长;
吴坚同志任期刊中心主任;
山广同志任后勤处处长兼教学训练保障中心主任;
高炳宏同志任体育教育训练学院院长兼徐汇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徐烈同志任体育教育训练学院党总支书记;
王茹同志任运动科学学院院长;
韦蓓同志任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校长(项目训练中心主任)兼徐汇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对以上新提任人员施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玲同志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邹军同志发展规划处处长(高教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勇同志资产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杨庆生同志武保处处长职务;
免去邵春同志后勤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王继红同志后勤管理处副处长、教学训练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丁海勇同志体育教育训练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赵晓晗同志体育教育训练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刘宇同志运动科学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孙再仁同志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校长(项目训练中心主任)兼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