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党字〔2019〕30号
关于成立上海体育学院依法治校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完善并落实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形成有力支撑学校“双一流”和上海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的内部治理体系和现代大学制度,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教育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文件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体育学院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崟 党委书记
陈佩杰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陈晓峰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詹 萌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潘 勤 党委副书记
杨 玲 党委副书记
施之皓 党委常委、副院长
王兴放 党委常委、副院长(分管校领导)
成 员:王继红 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统战部部长,人才办公室主任
张 盛 党委常委、党委宣传部部长
徐 畅 学院办公室主任
熊小健 纪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处、审计处处长
匡淑平 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机关党总支书记
梅 朵 党委学工部(处)部(处)长、研工部部长、武装部部长,团委书记
刘 勇 工会常务副主席
胡德平 发展规划处处长、高教研究室主任(依法治校办公室主任、学科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焦振伦 人事处处长
吴雪萍 教务处处长、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招生办公室主任)
唐 炎 研究生处处长
邵 斌 训练竞赛处处长
曹振波 科研处处长
陆琪琛 财务处处长
邵 春 基建处处长
李 蔚 资产处处长
山 广 后勤处处长兼教学训练保障中心主任
沈 佳 国际交流处处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
王 强 保卫处处长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发生岗位变动,由其接替者自动继任。
依法治校办公室负责学校依法治校日常工作。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