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19-07-19浏览:

 

上体院 党干字〔201913

 

 

关于陈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新一轮中层领导人员聘任工作安排,经共青团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选举,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同意,并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陈鸿同志任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杜恺、王乐、刘海通任团委副书记,按现职级聘任。

 

免去梅朵同志团委书记职务;

 

免去陈鸿、胡德平、陈怡团委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9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