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部分单位回迁过渡期办公等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9-09-05浏览:

各单位:

为确保绿瓦大楼修缮收尾工作质量,经研究,机关部分单位在老教学楼一楼等地点安排临时过渡办公。现将涉及单位的过渡办公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过渡地点安排

     

单位

办公地点

科研处

老教学楼101

档案馆

老教学楼102

国交处

老教学楼104

教务处

老教学楼110、117、119

保卫处

老教学楼112、121

协作办

老教学楼121

人事处

老教学楼114

资产处

老教学楼116

规划处

老教学楼118

基建处、教师工作部

老教学楼122

研究生处

老教学楼125、127

财务处

图文信息楼2楼(新图书馆东门进)

训竞处

体院交流中心4楼

继续教育学院

体院交流中心4楼

期刊社

体院交流中心5楼

2.办公电话迁移

目前,固定办公座机线路已陆续迁移进绿瓦大楼办公室,201996日(周五)可开通使用。在过渡地点办公的单位可按照以下方式设置固定办公座机挂接至移动电话,确保工作联系畅通。

请过渡办公的部门在绿瓦大楼已配置电话线路位置接通座机并设置呼叫转移。具体操作:按键*57*9+手机号#设置呼叫转移;按键#57#取消呼叫转移。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与支持,做好工作文件和资产保护,加强安全值守,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上海体育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