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体育学院2019年中层领导人员考核的通知

日期:2019-12-18浏览:

各单位:

为加强对中层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根据《上海体育学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上体院党字〔2019〕2号)、《上海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上体院党字〔2019〕93号)等相关规定,经党委研究,现就我校中层领导人员2019年度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校中层领导人员(“双肩挑”人员按照中层领导人员要求进行考核);

任现职不满三个月的中层领导人员,按照原岗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干部的履职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注重考核中层领导人员按照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要求,贯彻落实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团结和建设,执行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等次

中层领导人员年终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落实“三大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将落实“三大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二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三大主体责任”情况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学校根据中层领导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履职绩效考核奖励,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干部履职绩效考核奖励和干部聘用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干部不予奖励,并将按照干部管理有关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撰写述职报告

干部本人要对照考核标准和岗位职责,紧密结合学校2019年工作要点和本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总结2019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各项任务情况,分析自身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撰写书面述职报告。在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并填写《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于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前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sus.edu.cn)。

(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分三个层面进行:校领导对中层领导人员测评、教职工代表对中层领导人员测评、中层领导人员互评。

中层领导人员测评在校园网和移动端进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相关度确定参评教职工代表的范围和权限。本年度考核不安排集中述职,中层领导人员工作总结将统一上传至组织部网站,为民主测评提供参考。

(三)汇总测评情况

1.中层领导人员测评分为100分,另设附加分10分,附加分内容为部门承担学校的重大专项、重点工作以及创新工作情况。

2.新提任未满一年的中层领导人员考核情况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

3.中层领导人员绩效考核总分数由下列三项组成:校领导对中层领导人员测评占总分的50%;教职工代表对中层领导人员测评占总分的30%;中层领导人员互评占总分的20%。

党委组织部在汇总得分的基础上,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对中层领导人员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公示,并将考核结果向本人反馈。

六、考核时间安排

(一)2019年12月18-25日,中层领导人员撰写工作总结,上报党委组织部(zzb@sus.edu.cn)。

(二)2019年12月26-31日,开展民主测评。

(三)2020年1月2-8日,汇总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中层领导人员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委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各项具体工作。

(三)参加测评打分人员,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从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出发,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干部考核事宜,联系人:徐共强 电话:65508263

考评系统事宜,联系人:牟 杨 电话: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