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财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随着春运返程的到来,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为积极响应落实各项防控举措,财务处就有关报销等事项制定以下应对方案,现通知如下:
1. 涉及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等特殊事项的资金需求,请直接联系陆琪琛老师(13816173180)。
2. 为避免人员集聚,2月底前仅进行紧急业务报销,并实行预约制。自2月10日起(周一),每周一、周四9:00-15:00接受电话预约(65506306),财务处按轻重缓急安排报销时间。
3. 2月17-20日,财务处处理在编人员与临时工工资发放、学生奖助发放,社保、公积金等事宜,具体请先联系周煜老师(18930138297)。
4. 涉及预算、经费等业务,请与朱海娟老师联系(18512199069)。
5. 一般性报销业务待疫情好转后再开展,时间另行通知,2019年的发票报销有效期由原3月底暂调整至6月底。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