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持续维护校园安全的通告

日期:2020-03-25浏览: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持续维护校园安全的通告

 

 

全体师生员工:

 

324日,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上海市正按照适度放开、有序放开的基本导向,优化调整防控策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但当前疫情风险依然存在,学校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和“疫情不结束,校园防控不松懈”的原则,持续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校区出入管理

 

确因工作需要的进校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和“随申码”,一律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进校人员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在校园内不聚集、不随意走动。对不服从学校安全管理要求的人员,学校将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告》依法依规处置。

 

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自长海路399号进校。非机动车和获得进校许可的徒步工作人员,自清源环路650号和恒仁路200号进校,其余校门均关闭。学生生活区(恒仁路200号)和竞校校区(恒仁路300)实行封闭式管理,不接待外来人员。

 

二、严格实施分类管理

 

1. 学生。再次重申,全体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上海市和学校规定,不提前返校。留校学生必须服从校园封闭式管理要求,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出校。

 

经批准复训的运动队一律由领队、教练员带领整队进出宿舍区和训练区。

 

2. 教职工。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区,必须配合安保人员进行身份查验、随申码查验、体温检测和个人信息登记。无证人员和不配合安检人员一律禁止入校。

 

3. 服务保障人员。为学校提供必要的后勤服务、基建服务等人员,在准确掌握个人健康状况的前提下,由对应的校内管理单位向保卫处集中办理报备手续。

 

4. 校外人员。按照“谁主管、谁接待、谁负责”原则,由校内接洽单位提前向保卫处报备,必须配合安保人员查验,未经审批一律禁止入校。

 

三、严格落实全面安全管理

 

1. 对在我校校区和周边归属我校房产内居住的员工,由后勤处、基建处、资产处(交流中心、科技园)、保卫处、竞校、体职院等对应校内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必须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入住员工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一旦发生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2. 各单位必须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学校对防控物资存放点、实验室、学生公寓、餐厅、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感谢大家对校园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上海体育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