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顺利召开,确保校园稳定,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我院外聘人员和临时出入人员的管理,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办理2010年临时出入证作如下规定:
一、办理新证办法:
办理新证人员需交一寸证件照片2张和身份证复印件,免收工本费,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办理,并出示办证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新证时间:
2010年4月1日——4月10日
三、为了方便我院外聘人员和临时出入我院的其他人员办证,从即日起就可到武保处办理新证,证件使用期限为当年有效,离院时退还证件。
四、凡来我院的外聘人员和临时出入我院的其他人员,来院后必须在一周内办妥各种手续,逾期不办,一经查获,按上体院院(2000)第047号文件规定给以处罚。
五、外聘人员和临时出入我院的其他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体院武保处发放的出入证,以便查验。如有遗失,挂失后必须重新补办,否则作无证处理。
请各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办证、退证工作。
接此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前来武保处办理以上各项手续。
武保处
20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