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9-27浏览:

各单位:

为配合“世博会”的顺利召开,维护“十一”节期间校园稳定,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十一”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各单位、部门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节前安全教育,有重点地对学生进行一次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教育节假日返乡或外出的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和出行安全。

3.各系(院)总支、指导员要关心学生的假期生活,对跨系、跨校及同乡聚会等信息要及时掌握及时上报。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排摸工作。学院将在节前组织一次全院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5.“十一”节期间,做好资产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关紧门窗及饮水机、空调等电器等电源;节假期间办公大楼实行封闭管理(关闭东门、中门)。

6.学生公寓值班同志要加强外来人员登记工作,严禁外来人员留宿。对携带贵重、大件物品出楼的同学应登记并开具物品出门单。禁止使用电炉、碳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杜绝校园及宿舍内饮酒和赌博。

7.提高勤工俭学同学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加强求职、用人单位应聘活动的管理。

8.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做好食堂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食堂的管理和监督,加强饮食卫生教育,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9.加强工地安全监督,严格施工区与校园的有效隔离,规范施工现场及工人生活区的安全用电。

10.加强出入校门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做好询问、登记等工作,加强夜间巡逻值班和监控。

11.教学楼、系部大楼、图文信息楼、科研楼、电脑房、图书馆、锅炉房、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要存放和保管好贵重物品,安排人员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值班。(上述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报武保处)。

12.各单位要加强节日值班工作,保障通讯、信息渠道24小时畅通,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

13.假期武保处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

值班电话:51253100 51253102 51253109(夜)

学院办公室、武保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