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员:
根据上级要求,我院人口普查工作已启动,目前进入登记填表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凡普查标准时点居住在体院和户口挂靠在体院的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港澳台、外籍人员、在校学生(上海生源学生除外)。
二、普查标准时点
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11月1日至10日,普查员将入户进行登记,11月15日前完成对登记资料核对及复查工作。
三、普查的表式和内容
普查表共分为《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境外人员普查表》和《死亡人口调查表》,共四种。抽取10%填写《普查表长表》,其余填写《普查表短表》。
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住户,须填写《死亡人口调查表》。
登记主要内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1.须用黑色水笔填写,圆珠笔、钢笔、铅笔等填写无效。
2.所填写表格,不能出现修正液、涂改纸使用痕迹。
3.务必保持所填表格平整、无缺损。
五、特别说明
1.人口普查对象有义务真实、准确、及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各种资料。
2.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仅用于本次人口普查,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依法予以保密。
如有疑问,联系武保处,办公电话:51253102
特此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