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党字﹝2010﹞57号
各系(院)、处(室)、直属单位:
在过去的两年中,我院广大女教职员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教书育人,扎实工作,服务世博,巾帼建功,为学院的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员工为文明和谐校园建设再创佳绩,党委决定授予梅朵等15位同志上海体育学院“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授予体育教育训练学院乒乓球教研室等五个基层单位“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特此决定
附件:1、上海体育学院“三八红旗手”名单
2、上海体育学院“巾帼文明岗”名单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表彰 先进 决定
上海体育学院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二月六日印发
附件1:
上海体育学院“三八红旗手”名单(15名)
梅 朵 徐 琴 韩丽云 管 斐 姜 威
王人卫 张春华 沈 佳 杨小凤 何军芳
丁福娥 朴美子 贾颖华 栾 江 孙 卫
附件2:
上海体育学院“巾帼文明岗”名单(5个单位)
1、体育教育训练学院乒乓球教研室
2、经济管理学院计算机与统计教研室
3、纪委(监察处、审计处)
4、工会办公室
5、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