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上海体育学院“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的决定

日期:2010-12-06浏览:

上体院党字﹝2010﹞57号

各系(院)、处(室)、直属单位:

在过去的两年中,我院广大女教职员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教书育人,扎实工作,服务世博,巾帼建功,为学院的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员工为文明和谐校园建设再创佳绩,党委决定授予梅朵等15位同志上海体育学院“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授予体育教育训练学院乒乓球教研室等五个基层单位“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特此决定

附件:1、上海体育学院“三八红旗手”名单

2、上海体育学院“巾帼文明岗”名单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表彰 先进 决定

上海体育学院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二月六日印发

附件1:

上海体育学院“三八红旗手”名单(15名)

梅 朵 徐 琴 韩丽云 管 斐 姜 威

王人卫 张春华 沈 佳 杨小凤 何军芳

丁福娥 朴美子 贾颖华 栾 江 孙 卫

附件2:

上海体育学院“巾帼文明岗”名单(5个单位)

1、体育教育训练学院乒乓球教研室

2、经济管理学院计算机与统计教研室

3、纪委(监察处、审计处)

4、工会办公室

5、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