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院字〔2010〕102号
各系(院)、有关职能部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在宏观就业形势方面,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2011年我院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任务非常繁重。为切实做好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我院2011届毕业生按时就业、充分就业,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继续坚持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
我院近两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逐渐形成了就业工作“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保证了就业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要继续坚持“一把手工程”,把就业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各单位创优争先活动的工作实绩之一。
二、巩固成果,进一步完善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制
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就业工作要明确任务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制,保证就业工作的各个环节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广开就业信息渠道,利用一切机会向用人单位推荐学生。广泛联系并吸引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力争招聘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场次和规模不少于往年。将该项工作作为相关系院年度工作考核的参考指标。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力争2011年毕业生离校时一次就业率基本稳定,确保毕业生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千方百计保障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上海市平均水平,保障就业质量不断提高,推动毕业生充分就业,及时就业。
三、培训队伍,提高就业工作人员思想和业务素质
进一步加强我院就业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对全院就业指导人员、辅导员、班主任的相关培训。举办供需见面会、就业指导、毕业生质量调查、就业工作激励机制建立、就业工作人员培训等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就业指导”、“就业市场开拓”、“就业服务”等多方途径,不断提高就业指导专业化水平,加快我院就业工作向专业化、专家型方向迈进的步伐。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研讨,全院就业工作人员应积极开展有前瞻性的研究,申报承担就业相关研究课题,发表就业相关学术研究论文,并用理论指导实践,带动我院就业工作的开展和就业水平的提高,将就业工作人员培训和工作研究纳入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完善制度,规范实施就业工作过程管理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就业工作汇报和沟通制度。继续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汇报制度,各系(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院就业中心应定时向院就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就业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就业工作信息交流及研讨会,交流各系(院)最新的就业状况,共同商讨工作对策,及时处理就业过程的各种问题。
2.完善毕业生就业调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未就业学生情况分析、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调查、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等,充分掌握就业工作的各种状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就业指导、服务的水平。
3.完善就业工作的考评和奖励机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完善考评方案,细化各项考评指标,明确考评内容和要求,健全就业工作过程考评和年终考评结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开拓创新,拓展就业指导、服务新途径
继续鼓励开拓创新,探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的新理念、新内容、新方法、新举措。多途径、多形式、多种手段开展就业指导。学院要引导、督促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加强知识完备性训练,不断提高就业竞争力;各系(院)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专业特点,开展相应的就业、创业培训,帮助学生积极择业,成功就业。同时,在低年级全面推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个性化职业测评和咨询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我院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咨询服务体系。
六、拓展渠道,抢占高端就业市场
为实现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良好就业,要在巩固已有市场的基础上,开辟和抢占高端就业市场,要将营销决策、目标选择、市场规划、市场监控等企业营销理念纳入到就业市场开发建设中,对我院毕业生就业市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进行集中开发和持续投入。继续组织有关人员到市内外各地、尤其是“珠三角”和“长三角”等经济发达的地区和重点生源地考察就业市场,收集用人单位信息,要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校友等各方力量对毕业生就业工作参与和支持的热情。努力完善就业信息网络,进一步促进就业指导的信息化、技术化,力争在就业服务信息化方面取得突破,努力实现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和交流。
七、正确导向,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要结合当前形势和就业政策,引导毕业生继续调整就业预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大学生应征入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计划,鼓励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地区、到艰苦边远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八、重点帮扶,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就业工作
要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要摸清困难学生的情况,建立“一对一”跟踪和帮扶机制,通过分类指导、技能培训、心理咨询、求职补贴等方式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并在各类就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给予优先推荐。
九、加强教育,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就业宣传引导,通过课堂、讲座、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宣传国家和上海市推动和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措施和做法,宣传我院往届毕业生就业的典型事例,多措并举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妥善化解潜在矛盾;要注意防范招聘欺诈陷阱,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促进就业工作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等工作协调发展,努力营造校园的和谐氛围,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要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愉快离校。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
上海体育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