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党字〔2010〕58号
上体院院字〔2010〕100号
为表彰先进,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经基层申报,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检查审核,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经济管理学院、武术学院等2个单位为优秀基层文明单位,体育休闲系等4个单位为达标基层文明单位,学院办公室等23个处(室)为文明处室、体育人文学院新闻教研室等25个教研室为文明教研室,餐饮服务部等7个班组为文明班组,橄榄球队等11个运动队为文明运动队、体育教育训练学院091101班等46个班级为文明班级,运动科学学院A楼101室等94个寝室为文明寝室,共206个单位荣获2009-2010年度院基层文明单位。
感动上海,五项全能的“世博小铁人”——上海体育学院世博志愿者等十件好事荣获上海体育学院2009-2010年度十佳好事,将细小做成事业的教学秘书——体育人文学院张沂等十位同志荣获上海体育学院2009-2010年度螺丝钉奖。
希望全院各单位以上述先进典型为表率,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化新一轮文明单位创建特色与内涵,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为推动学校事业新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决定。
附件1:上海体育学院2009-2010年度优秀基层文明单位、达标基层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教研室、文明班组、文明运动队、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名单
附件2:上海体育学院“十佳好事”名单
附件3:上海体育学院“螺丝钉奖”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上海体育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