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干字〔2020〕7号
关于于新凯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于新凯等同志任现职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以下同志转为正式任职:
于新凯同志任运动科学学院副院长;
韩春英同志任传媒与艺术学院副院长;
郑家鲲同志任休闲学院副院长;
王小春同志任心理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朱昆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卢文云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