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年底工作慰问金的通知

日期:2010-12-22浏览:

2010年,在广大教职员工、劳务人员、退休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与支持下,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取得了新成绩,为体现对全院教职员工的关心与慰问,经学院研究决定发放年底工作慰问金,具体通知如下:

1、发放范围:在职在岗教职工,计划内、计划外人事租赁人员;退休人员;由院部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人员。

2、发放时间:12月21日

3、发放方式:在职在岗教职工的进入农行卡;退休教职工的由社保代发;其他人员由财务处通知领取。

4、其他:后勤服务中心正式职工以及教学训练保障中心、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竞校等单位自行聘用的劳务人员参照发放。

特此通知。

人事处、财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