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行政统一支付2011年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的通知

日期:2011-03-15浏览:

全院教职员工:

我院教职员工自发参保的“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由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已经实施10年了。此项计划是落实和贯彻市府《关于促进本市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的指导意见》,完善市总工会推出的职工重大病保障计划的补充举措,也是为教职工专设的专项医疗互助互济的保障计划。

为提升教职工幸福指数,让广大教职工得实惠,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2011年由学校为全院每位在编教职员工全额出资260元投保该项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即,以往由个人支付的80元,也由学校行政一并承担。投保期限: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另外,根据今年“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通知,2011年理赔起付线由480元调整为600元。请相互转告。

上海体育学院工会

二O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