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关于开展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1-03-22浏览:

上体院纪字〔2011〕2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教卫纪工委下发《关于教卫系统开展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的通知》(沪教卫纪〔2011〕3号)精神要求,学院准备开展专项整治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有关规定;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查找干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二、工作时间及对象

时间安排:从3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

参加对象:全院处以上干部。

三、工作主要内容

对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无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违反四项禁止性行为进行自查。四项禁止性行为包括:

一是各单位一律不得相互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

二是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卡;

三是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不得决定、授意、同意收受或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

四是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收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卡。

如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券购物卡,应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登记上交学院纪委。

四、工作具体安排

㈠部署与学习阶段(4月4-4月15日)

召开纪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部门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学习纪律规定,使各级干部知晓整治内容,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㈡自查自纠阶段(4月18日-5月6日)

中层及以上干部要对照四项禁止性行为,按照专项整治办法进行自查自纠,形成本单位、本部门自查自纠情况总结,于5月13日前上报学院纪委(书面、电子文档各一)。

㈢自查自纠阶段(5月9-5月20日)

学院纪委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重点对各单位、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和相关制度规定等内容的宣传教育、部署落实措施以及自查自纠情况。6月1日前纪委将学院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㈣总结与规范阶段(7月1日-8月22日)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根据检查的情况,重点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经管理,完善监督体系,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行为。

8月31日前纪委将学院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制定的实施细则等材料上报。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领导干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委全面领导本次活动,学院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和市委、市纪委、市教卫纪工委有关纪律规定,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活动,将本次的专项整治工作与《廉政准则》及《上海市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想结合,与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切实做到推进工作落实有步骤、有检查、有实效。

㈢突出重点,规范整治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党政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对整治内容的知晓率达到100%。坚持分类指导,结合各系院特点,分层次、多形式地组织实施,着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做到统筹兼顾,构建防治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本次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人事、财务、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上海体育学院开展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落在实处。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