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党字〔2011〕18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90周年,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畅通民意反馈渠道,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弘扬清风正气,学院将评选表彰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院纪委委员,各系(院)兼职纪检员,党风廉政监督员;
纪委、监察处专职人员参加上海市教卫系统评选,不占用名额;
学院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评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比例15~20%。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
2、坚持原则并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3、积极配合学院纪委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等各项工作。
4、能够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工作事业心责任性强。
5、能够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纪律,清正廉洁。
四、材料要求和上报时间
1、坚持自下而上,坚持走群众路线,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
2、各系(院)填写推荐表,并填写先进候选人主要事迹,文字800字左右,A4纸打印。
3、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材料于5月30日前报纪委办公室。
五、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上海体育学院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将于今年“七一”前夕,由院党委、院纪委命名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件:1、优秀纪检员推荐表 2、优秀党风廉政监督员推荐表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