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2011年思政教研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日期:2011-05-11浏览:

上体院党字〔2011〕21号

为进一步推进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强化思政教研部的教学、科研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学院实施目标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上海体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二、考核原则

遵照目标管理与过程考核相结合、重在建设与考核检查相结合、目标考核与团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目标管理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16个主要观测点,达标标准和优秀标准组成。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工作:包括4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教学内容(核心指标)、教学方法教育长效机制建设、教学效果。

2.科研工作: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确定科研方向、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核心指标)、建设学科目标。

3.团队建设: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制度安排、团队意识(核心指标)、团队领导。

4.特色工作:包括有创新特色工作(相对稳定的,具有长效性的实践载体)(核心指标)。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法和程序

根据思政教研部的实际,思政教研部考核应以突出教学特点,结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开展。目标责任书的制定、签订、中期检查、年终考核的时间均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开展。年终考核与二级系院考核同时开展,并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组进行考评。

(二)考核工作小组

由院分管领导任组长,学院党政领导、体育人文学院、宣传部、学工部、科研处、教务处、质管办负责人组成学院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负责思政教研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三)考核等次

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

(1)优秀资格线:一级指标有3个及以上达到优秀,其中3个核心指标必须为优秀。

(2)优秀等级:

a、达到优秀资格线

b、创造性工作形成特色

c、对社会和学院建设贡献程度明显

2.合格:一级指标有3个及以上为合格,其中3个核心指标必须为合格。

3.基本合格:一级指标有3个及以上为合格,其中2个核心指标必须为合格。

4.不合格:一级指标有2个及以上为不合格,或出现下列“一票否决”之一者:

(1)发生重大工作责任事故;

(2)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等;

(3)未完成学院目标任务及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且无正当理由等。

五、考核结果

目标管理考核小组依据院党政领导测评、系(院)党政领导和群众测评结果,按照票数进行加总,得出年度绩效考核意见,经学院考评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公示3天后,报院党委审定。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