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干字〔2011〕13号
各系(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经研究决定:
聘任戴国斌同志为武术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聘期至2012年6月30日);
王秉尧同志为教学工作评估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调研员;
郑国强同志为后勤产业管理处调研员;
李蔚同志为教学工作评估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聘期至2012年6月30日)。
免去虞定海同志武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吕季东同志国际交流处处长、港澳台办主任职务;
免去郑国强同志教学工作评估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