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上海体育学院
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为表彰我校在各项工作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女性教职工,发挥优秀女性的典型引领作用,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上海市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精神,围绕“争做巾帼最美奋斗者”主题,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开展2019-2020年度上海体育学院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推荐范围:符合评选条件的本校在编在岗女教职员工
2、评选推荐名额:校三八红旗手27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3、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1名和三八红旗集体1个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三八红旗手
1、三八红旗手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含在上海工作的港澳台籍女性),不持有国外护照或国外绿卡。截止2020年6月30日,在学校工作一般需满五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需取得本市居住证五年(含)以上(先进事迹特别优秀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立足岗位,开拓创新,甘于奉献,为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和疫情防控作出较大贡献,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竞赛训练、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原则上近两年已获得市教育系统和校级三八红旗手荣誉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校级三八红旗集体
1、三八红旗集体必须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处(部)、科(室)、教学团队、班(组)等(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良好的精神风貌。
3、工作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作出较大贡献。
(三)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条件
1、参照校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条件,且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奉献社会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者(团队)。
2、原则上推荐的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需在近几年内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3、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校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名单,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议,评选推荐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做好组织推荐、评选和公示工作。
2、加强诚信审核,实行一票否决。推荐对象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3、11月5日前各单位提交《上海体育体育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审批表》(附件2、附件3)。《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提交至工会办公室(联系人:管老师),电子版发邮箱:gh@sus.edu.cn。
4、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校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名单,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和上海体育学院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名单,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奖励办法
2021年3月上旬召开上海体育学院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先进表彰大会,对获奖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颁发证书。
附件:
1.上海体育学院三八红旗手名额分配表
2.上海体育学院三八红旗手审批表
3.上海体育学院三八红旗集体审批表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