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在今年上半年课堂教学改革实践试点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基础上,现研究决定,自今年9月起,正式启动第一轮本科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活动。
一、 指导思想
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探索实现有效教学的方法和途径;以课堂教学改革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切入点,积极推进各项教学工作;通过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活动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深化课堂教学内涵,完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 活动范围
1.本学期开课的部分精品课程,由教务处会同相关系(院)商定。
2.本学期开课的部分一般课程(非精品课程),经教师申报、系(院)审核、教务处审定而确定。
三、 时间安排
1.本轮活动开展时间:2011年3月至2012年7月(其中2011年3月至7月为试点阶段)。
2.学期开学第2周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填写《教改实践项目申报书》),第3周审核批准,第4周开始执行,课程考核结束后10天内结题(填写《教改实践项目结题报告书》)。
四、 基本要求
1.改革课堂教学中不适宜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
2.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提高学生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的参与程度。
3.实行三个结合:课外与课内结合,评教与评学结合,教师工作与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结合。
4.项目课程组成员一般由主讲教师负责,有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代表、督导员参与。
五、 组织领导
本轮活动在“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光圣
副组长:吴瑛、朱百顺、李蔚
成员:王兴、张庆文、张云崖、杨烨、张辉、潘珊珊、刘东锋、陈丽江、徐爱丽
工作人员:杨中伟、文兵
六、 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各项目课题组一经批准即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结题后酌情给予奖励经费。参与活动的精品课程不给予启动经费。
2.制度保障。建立学院、系(院)两级定期汇报、检查制度和期末总结交流制度。
3.督导保障。督导员参与项目课题组,对活动开展起指导作用。
教务处、质管办
201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