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院办字【2011】04号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我院“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1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正常上课,分别执行10月3日(星期一)和10月4日(星期二)的教学安排。
二、学生工作、武保、后勤等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强化安全生产、防火、防盗措施,确保校园稳定。
三、后勤服务中心、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竞校等部门可根据本通知精神,在保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自行调整节日放假安排。
特此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