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党字〔2011〕43号
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第15号)(以下简称《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一部具有指导性、规范性、纲领性的文件,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院党的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制定我院关于学习贯彻《条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方针,团结凝聚全体党员,以忧患意识自省以使命意识自励,切实贯彻《条例》,为推动学院转型发展提供思想和政治保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目标任务
1.坚持党对学院的领导,保证学院正确办学方向
进一步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办什么样的学院、怎样办好学院等问题,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推进转型发展,推动学院科学发展
推进学院党建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创新学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学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创新的业绩,推动学院事业科学发展,实施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保持学院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发挥有力的组织保证。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学院党建科学化水平
根据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适应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高校教学科研组织形式、内部管理模式的改革调整,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体系,解决学院党的建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学院党建科学化水平。
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
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建立健全我院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大力营造激发创造活力的工作环境,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我院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坚持党对学院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对学院党政干部实行统一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各类优秀人才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2.坚持重在基层原则。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理顺院系党组织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院系党组织在本部门事业发展中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适应学院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学科设置、办学形式的新变化,积极探索以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学生社团为基础设立党组织的新形式,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服务教学科研、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学院发展、维护稳定、促进校园和谐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3.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学院党员队伍的特点和实际,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教育管理和服务关爱党员,通过服务关爱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重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教育;充分发挥党员作用,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扩大党员参与面、提高实效性,充分发挥教职工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和学生党员在学习生活、班级活动、学生社团中的先进模范作用。
4.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发展学院党内民主,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关于发展党内民主的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学院党内民主建设。完善党委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落实和完善党员代表大会任期制。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坚持把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5.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牢牢把握党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师生员工特别是大学生头脑。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相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四、具体措施
1.完善党建制度和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行政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遵循《条例》的党内基础性法规地位,认真梳理党建工作中的制度,及时做好有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条例》中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具体的工作细则,确保《条例》精神落到实处。着眼于解决本单位党的建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总结党建工作中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提炼升华为制度性规定。
2.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思路,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围绕学院及本单位中心工作,根据教职工和学生群体的特点,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模式,建立党员经常性教育机制,集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别是要重点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帮助青年教师党员成长成才,要重视在学科带头人、归国留学人员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增强党员归属感和荣誉感;要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的长效机制,寓教育管理于服务关爱之中,真正做到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物质上帮扶。深入推动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努力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树立党组织活动优秀品牌,切实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激励保障措施,更加激活党建工作创新的组织源和动力源。
3.结合创先争优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基层组织是创先争优的重要目标。通过贯彻落实《条例》深化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不断创新组织活动形式,积极搭建党员先锋岗等发挥辐射示范作用的平台,充分发挥教职工党员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中的带头作用。进一步优化党支部设置,扩大党组织覆盖面,积极推动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活动。进一步拓宽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科学设计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引导师生党员在提升素质、改进学风、树立形象中创先争优。进一步带动各类群团组织和广大师生员工创先争优,使创先争优成为校园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4.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克服能力不足的问题,关键是使我们的党员干部们能够胜任领导之职,恪尽治学兴校之责,这是下阶段继续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落脚点。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要注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践化,着力在整体深化、分类指导、提升质量、健全机制、实现长效上下功夫。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要按照“两家”要求,提高战略决策和统筹各方的能力。要在学习型队伍建设中突出抓好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使中层干部成为学校事业的“领跑者”、敢想会干的实干家、师生员工幸福生活的创造者。要结合各类党员群体的实际,创新学习方式,强化组织学习,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考评体系,加强分类指导,形成良好氛围,树立先进典型,以学习促提高,以学习创和谐,以学习增实效,使广大党员立足本质岗位,发挥聪明才智,服务学校发展。要坚持把科学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素质能力作为重要着力点,把推动科学发展、有效履行职责作为实践平台,把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作为现实课题,把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作为重要保障,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
5.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要继续在深化思想认识上下工夫,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注重廉政文化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兑现向广大群众作出的廉政承诺。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6.推进立德树人工作。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人才培养。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宣传,加强对全体教育工作者的意识形态领导,不断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强调立德树人的职责所在,将弘扬主流价值观和形成良好的育人工作舆论导向纳入到基层党建和文明和谐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组成部分。下阶段,要把贯彻《条例》和创先争优与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和清华大学百年讲话的精神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根本,进一步创新学校党建的载体、形式和抓手,为学校履行四大职能尤其是人才培养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政治保障。
7.推进文明和谐校园建设。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坚持把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系(院)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围绕教学训练科研、思想政治教育、和谐校园建设等工作。依托党建工作凝心聚力的优势,以六十周年校庆为契机,更加自觉地推进以凝练办学治教核心价值观为重点的文化建设,通过扎实的挖掘和整理工作,回顾、提炼、宣传并弘扬学校优秀的传统和文化积淀,进一步提升文明和谐单位建设的层次,为内涵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氛围,使内涵建设的过程成为一个培养校内各类人群主体精神的过程,让每一位师生分享学校持续追求卓越的状态和不断提升的美誉度,让学生有充分的认同感、教师有充分的归属感、管理人员有充分的责任感和成就感,真正实现促进师生终身发展的理念。
8.加强贯彻《条例》的监督检查。一是搞好自我检查。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师生党员,听取意见建议,检查了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查摆、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开展集中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党委适时开展集中检查,掌握面上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三是加强日常考查。将贯彻《条例》情况作为评价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依据,作为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贯彻落实《条例》,事关坚持党的领导,事关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科技规划纲要》,认真抓紧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学院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