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级教练初审结果的公示

日期:2011-12-14浏览:

各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体人字[2011]501号),我院定于近期开展“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数量

1、选拔范围为各系(院)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及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不含体育教练员,体育教练员相应人选的选拔培养纳入精英教练双百培养计划统筹考虑)。其中,重点选拔体育科研、体育教学、运动医学、体育工程等领域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选拔数量:各系(院)推荐1名,学院总名额3名。

二、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潜心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水平高,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开拓能力,对本专业、本领域的发展动向和前沿水平有较深了解,善于继承,勇于开拓创新,现为学科专业技术骨干;

3、学风端正,团结同志,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4、年龄在45岁(含)以下(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已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5、体育科研、体育教学、运动医学、体育工程等领域的人选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专业核心期刊等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或出版过有影响的专著,或发表的论文被国外权威的检索机构收录;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科研项目。

特别优秀或贡献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称等条件。

三、选拔程序

培养对象的选拔,实行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

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人员向本系(院)进行自荐和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2、单位推荐。各系(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确定1名人选上报学院。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确定最终3名推荐人选,报体育总局人事司。

四、推荐材料

1、“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推荐人选信息详表(打印件)一式3份,电子版1份。(点击下载)

2、“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推荐人选信息简表(打印件)一式2份,电子版1份。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超过A4纸1页。(点击下载)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内外重要学术团体任职证明,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和获各类项目资助证明,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等复印件以及代表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科研工作主要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装订成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

4、报送材料请勿涉及保密内容。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各系(院)请于2011年12月22日前将1名申请人的推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并将相应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sc@sus.edu.cn。学院将于12月底进行公示。

联系人:冯登颖 联系电话:51253085

附件:《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人事处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