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2年春节慰问金的通知

日期:2011-12-30浏览:

各单位:

过去的一年里,在全院员工的共同努力与支持下,我院的建设与发展迈上了新台阶,2012年新春将至,为体现对全院教职员工的关心与慰问,经学院研究决定发放春节慰问金,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编在岗教职工、人事租赁员工、退休教职工、校本部直接发工资的劳务人员。

二、发放标准

1、在编在岗教职工、计划内人事租赁员工、在校本部连续工作15年以上的劳务人员:1500元/人;

2、其他人员参照去年标准。

三、发放时间:1月11日左右

四、发放方式:在编在岗教职工的进农行卡;退休教职工的由社保代发;其他人员按现工资途径发放。

五、其他:后勤服务中心正式职工以及教学训练保障中心、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竞校等单位自行聘用的劳务人员参照发放。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