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日期:2012-01-03浏览:

各院系有关老师: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2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业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已于12月10日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与《申报公告》一起发布。全国社科规划办同时向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52号,以下简称《通知》),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本市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各社科研究单位要按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认真领会和全面把握本次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积极动员,精心实施。

二、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做法进行了适当调整,不再按单位分配申报指标,上海市社科办将组织权威专家对本市的申报材料统一进行初筛。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向项目申报者做好动员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限里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上海市社科办。

三、项目申报者所需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公告》、《说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项目申报”栏直接下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上报。

四、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要依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审核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五、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确保做好课题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和报送材料完整。申报数据录入一律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三项内容。

六、报送学校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6份,须用A3纸双面打印,签好申报者姓名,电子文档发kyc@sus.edu.cn。

七、学校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10日止。由于受理时间在寒假期间,请各申报老师务必于2月10日(上午9:00-11:00)将纸质材料交学校科研处(绿瓦大楼201室)过时不受理。

联系人:徐莹
电话: 5125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