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干字〔2012〕6号
各系(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2012年处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上体院党字[2012]11号),经党委研究决定,聘任:
吴 瑛同志为研究生处(部)处(部)长;
蔡 犁同志为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吴贻刚同志为体育教育训练学院院长。
免去吴贻刚同志研究生处(部)处(部)长职务;
免去张政同志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杨兴权同志体育教育训练学院院长职务。
干部任期为三年(聘期至2015年6月30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