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5-25浏览:

上体院人字〔2012〕8 号

各系(院)、处(室)、竞校、直属部门: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新一轮全员聘任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教职工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三年聘期的工作业绩与思想品德进行全面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全面了解教职工三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进一步提高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深化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特征的人事制度改革提供切实依据。

二、考核对象

本院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

1、党政管理干部、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着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思想品质、敬业精神和工作实绩。

2、专任教师:按照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社会服务三个方面,侧重聘期内完成的总工作量,奖惩情况以及参加学术、进修培训等活动。

教师完成聘期总工作量的考核,按照《上海体育学院2006年人事管理制度调整方案(试行)》(上体院院字(2006)75号)中“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年度工作量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四、考核等次

教职工聘期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009年至2011年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聘期考核参考依据。

原则上,凡2009—2011年度绩效考核有二次或二次以上“基本合格”的,聘期考核“基本合格”;凡2009—2011年度绩效考核有二次或二次以上不合格的,聘期考核“不合格”。聘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按照《上海体育学院2006年人事管理制度调整方案(试行)》(上体院院字(2006)75号)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五、考核方式

被考核者应认真对照原聘任岗位职责, 做好聘期内个人总结,对三年聘期中履行岗位职责作自我评价。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评议后签署考核意见,并确定考核等次。

六、考核时间安排与要求

1、6月1日前,被考核者完成聘期个人工作总结,并填写《聘期考核登记表》。

2、6月2日—6月6日,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评议,确定聘期考核等次,把考核表和汇总表报院人事处。

3、6月8日前,人事处汇总全院聘期考核情况,报院考核工作小组审定。

七、组织领导

教职工的聘期考核工作在院考核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各部门须建立相应的考核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程序与时间节点,组织好本部门教职工的聘期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师聘期考核登记表

2、职工聘期考核登记表

3、聘期考核结表果汇总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