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院字〔2012〕34号
各系(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经院学术委员会2012年5月17日会议表决通过,曹可强等34人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陈丽江等14人具备学术型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代俊等14人具备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具体名单如下(以姓氏笔划为序):
博士生导师:
本校:
曹可强 戴 健 龚正伟 郭玉成 韩 冬 缪 佳
平 杰 唐 炎 王 兴 魏 勇 吴雪萍 邹 军
外校:
董传升 葛新发 谷忠德 胡 敏 李静先 廖八根
刘 坚 马志和 毛德伟 倪依克 钱竞光 饶 远
王景波 王正伦 徐 佶 衣雪洁 于 秀 禹宝庆
张 雄 钟亚平 朱志强 邹德新
学术型学位硕士生导师:
本校:
陈丽江 陈书睿 丁丽萍 韩思音 史芙英 马.古兰丹姆
王 三 吴卫兵 肖 毅 杨 珏 杨小凤 朱洪军
外校:
纪广玉 谭小勇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代 俊 戴有祥 董春华 何淑娟 侯盛明 金银日
李世宏 李有强 陆莉萍 沈学军 施明雅 谭晓缨
张 莹 郑月平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