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党干字〔2012〕15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2012年处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上体院党字[2012]11号),经党委研究决定,并经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同意,聘任:
殷 勤同志为组织部、统战部部长;
潘 勤同志为宣传部部长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主任。
免去潘 勤同志组织部、统战部部长职务;
免去殷 勤同志宣传部部长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主任职务。
干部任期为三年(聘期至2015年6月30日止)。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