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办字〔2012〕3号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12年端午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端午节放假三天:6月22日(周五)、6月23日(周六、端午节)、6月24日(周日)。
二、学工、武保、场馆、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学院部署,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强化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原则上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如确需要,须向学院办公室办理报批手续。
四、后勤服务中心、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竞校等部门可根据
本通知,在保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自行调整节日放假安排。
五、放假期间,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外出。如确需要,须提前向分管院领导请假,批准后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