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第三期学员初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6-14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根据《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建设方案》和《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学员遴选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蕴瑞学苑第三期学员初选工作。

一、参选年级

2011级本科在读学生。

二、参选条件

初选工作以学生自愿报名为基础,结合二级学院推荐实施选拔。报名参选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相关条件可优先入选。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规章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学习潜力和实践能力;

3.大学一年级期间学分绩点排名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前40%,在学习和实践方面有良好表现。

(二)优先条件

1.中共党员;

2.已入选上海市“选苗育苗”工程或我院青年学生“十、百、千”培养工程;

3.曾获得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市级和国家级奖学金;

4.曾参加校级以上科创比赛或获得校级以上科研立项;

5.曾参加校级以上社会实践获得表彰。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名参选。

三、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周一)。

四、名额分配(初选名额上限)

序号

二级学院

名额

1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30

2

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

12

3

武术学院

6

4

体育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

12

5

运动科学学院

10

6

经济管理学院

10

总计

80

五、工作要求

(一)初选工作由各二级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负责实施,所有报名者均向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提出申请并提交报名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应在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中广泛宣传初选工作事宜,引导学生根据参选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报名参选。

(三)各二级学院应告知并引导学生认真填写《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信息登记表》和《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个人发展规划》。

(四)各二级学院应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参选资质及其提交的《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信息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并于2012年6月25日前汇总所有报名学生的《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信息登记表》和《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个人发展规划》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

蕴瑞学苑工作指导委员会将根据初选情况,于2012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组织入选学生进行复试选拔。相关表格请至易班下载。

附件:

1.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信息登记表

2.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个人发展规划

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