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根据《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建设方案》和《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学员遴选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蕴瑞学苑第三期学员初选工作。
一、参选年级
2011级本科在读学生。
二、参选条件
初选工作以学生自愿报名为基础,结合二级学院推荐实施选拔。报名参选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相关条件可优先入选。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规章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学习潜力和实践能力;
3.大学一年级期间学分绩点排名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前40%,在学习和实践方面有良好表现。
(二)优先条件
1.中共党员;
2.已入选上海市“选苗育苗”工程或我院青年学生“十、百、千”培养工程;
3.曾获得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市级和国家级奖学金;
4.曾参加校级以上科创比赛或获得校级以上科研立项;
5.曾参加校级以上社会实践获得表彰。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名参选。
三、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周一)。
四、名额分配(初选名额上限)
序号 |
二级学院 |
名额 |
1 |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
30 |
2 |
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 |
12 |
3 |
武术学院 |
6 |
4 |
体育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 |
12 |
5 |
运动科学学院 |
10 |
6 |
经济管理学院 |
10 |
总计 |
80 |
五、工作要求
(一)初选工作由各二级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负责实施,所有报名者均向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提出申请并提交报名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应在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中广泛宣传初选工作事宜,引导学生根据参选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报名参选。
(三)各二级学院应告知并引导学生认真填写《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信息登记表》和《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个人发展规划》。
(四)各二级学院应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参选资质及其提交的《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信息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并于2012年6月25日前汇总所有报名学生的《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信息登记表》和《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个人发展规划》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
蕴瑞学苑工作指导委员会将根据初选情况,于2012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组织入选学生进行复试选拔。相关表格请至易班下载。
附件:
1.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信息登记表
2.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初选对象个人发展规划
上海体育学院蕴瑞学苑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