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干字〔2012〕19号
各二级学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2012年科级干部(业务主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上体院党字〔2012〕30号),经相关聘任工作程序,决定聘任:
唐茹涛同志为人事处劳资主管(正科级);
刘建炜同志为研究生处(部)学位主管(正科级);
杨士铭同志为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事务主管(正科级);
李明惠同志为后勤服务中心房管部经理(正科级);
吕金东同志为退管会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张建楠同志为人事处人事副主管(副科级);
肖 锋同志为人事处师资副主管(副科级);
汪 燕同志为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沈高飞同志为教务处教务科副科长(副科级);
刘严键同志为研究生处(部)招生副主管(副科级);
刘 芸同志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副主管(副科级);
蔡玉军同志为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副主管(副科级);
李 勤同志为国际交流学院护照签证副主管(副科级);
丁福娥同志为后勤服务中心宿管服务部副经理(副科级);
陶 伟同志为武保处校卫队队长(副科级);
格斯尔同志为体育教育训练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兼行政秘书(副科级)。
干部任期为三年(聘期至2015年6月30日止)。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