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职务聘任的通知

日期:2012-09-05浏览:

上体院干字〔2012〕20号

关于干部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2012年科级干部(业务主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上体院党字〔2012〕30号),经相关聘任工作程序,决定聘任:

唐 炎同志为体育教育训练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

干部任期为三年(聘期至2015年6月30日止)。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