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职务聘任的通知

日期:2012-09-14浏览:

 

上体院干字〔2012〕22号

各二级学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经研究决定,聘任:

张爱国同志(云南警官学院挂职干部)为上海体育学院教务处副处长(挂职,正处级),聘期至挂职结束止。

特此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