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委相关通知,将开2012年度“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各项目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项目、名额、资助经费及完成期限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选派名额(人) |
资助经费(元) |
期限 |
1 |
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 |
高级访问学者 |
5 |
15万/人 |
一年 |
访问学者 |
5 |
10万/人 |
一年 |
2 |
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 |
/ |
5 |
5万/人 |
一年 |
3 |
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 |
/ |
5 |
5万/人 |
一年 |
二、选拔条件
(一)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选派范围、条件
1.本市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被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完成并获得优秀的青年教师亦可推荐。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这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为:45岁以下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或40岁以下硕士以上学位讲师。
(二)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选派范围、条件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应为我院纳入2011-2012出国选派计划的高校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少量中高级(六级职员以上)高校行政管理人员。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要求。
2.申请类别及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50周岁以下)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45周岁以下)
国外访学(进修)时间为一年,一般不低于9个月。
申请者应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其中: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重点发展学科和专业中的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硕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一般应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选派范围、条件
申请教师需具备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在学院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三、选派程序
1.“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项目,各系院可推荐2人,符合条件的申请教师需填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递交系院审核、推荐至学校人事处。
2. “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项目,各系院可推荐1人,符合条件的申请教师需填妥《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递交系院审核、推荐至学校人事处。
3. “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 各系院可推荐2人,符合条件的申请教师需填妥《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表》,递交系院审核、推荐至学校人事处。
4.截止时间:请各系院于9月21日前汇总各项目申请表至人事处。
上海体育学院人事处
2012年9月18日
附件:
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
2.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 《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