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体育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2-10-19浏览:

有关单位:

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2012年度体育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现将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推荐和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成果已经形成,并具备向实践应用转化的可能。

2、符合国家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领域新的发展要求,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申请支持项目研发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3、符合国家体育产业和技术政策,申请支持项目有望实现规模生产和应用前景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和工业化生产前景的成熟配套技术。

4、能严格执行《体育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所明确的各项要求。

5、申请支持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二)申请主体为企业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方须在中国大陆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资金大于50万元,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

2、主要从事体育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有从事体育科技成果转化和消化利用的能力和体育科技开发业绩,并有较强的创新发展意识。

3、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产学研合作的良好基础。

(三)项目类别与金额

2012年度体育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其中,一般项目金额为10万元,重点项目金额为2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文件

项目申请文件包括《体育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附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论证和评审主要依据,编写内容应充分反映项目的创新价值、应用前景、技术路线、技术经济指标、经费使用预算及计划进度等。

相关附件一般包括申请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如申请主体为企业的,另需递交以下附件材料:

(1)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申请企业要提供201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011年注册的企业,须报送申请单位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申请前最近1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

需要以书面或实物形式递交的材料,请以特快专递寄送至上海体育学院科技园。上海体育学院科技园收到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资料的审核,并通过体科网予以反馈。

(二)申报流程

1、申请注册

在体科网进行注册,具体注册程序请认真阅读网站公告。

2、申请材料填写

注册成功后,请申请方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体科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书》电子版。

3、申请材料通过初审后,请申报方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并分别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

4、组织申报答辩,根据专家小组评审意见,国家体育总局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确定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上海体院科技园与项目承担方签订书合同书。

(三)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上海体育学院科技园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恒仁路350号103室

邮 编:200438

联系人:张 忠 (18918125008)

冉 灏 (13817267799)

电 话:(021)35321818

(021)35122458(业务中心电话)

附件:1、2012年度国家体育总局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2、体育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申请表

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