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学字[2012]29号
关于开展上海体育学院专职辅导员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2-2015年)》精神,进一步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的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上海体育学院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竞赛旨在提升辅导员工作能力、提高辅导员综合素质、展示辅导员工作风采,打造学习型和研究型学生工作团队。
二、参赛人员
上海体育学院各二级学院在编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三、时间安排
笔试:2012年11月5日(周一) 9:00
面试:2012年11月12日(周一)9:00
四、竞赛流程
本次竞赛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部分:
1、学生工作基础知识测试
考核辅导员对学生事务管理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主要包括行政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关于高校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指导、党团建设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2、微博写作
考察辅导员运用网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与技巧。根据笔试选题进行微博写作,并把微博内容同步发送至易班主社区微博平台(按20分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部分
1、自我介绍与展示
辅导员进行自我介绍,并对特色工作和成功案例进行介绍与展示(自备PPT),限时5分钟(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2、主题班会(11月12日现场提交)
围绕“学习和宣传十八大”,自行设计班会主题,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赛前撰写主题班会策划书,录制班会实况视频。面试现场提交班会策划书和15分钟左右视频资料(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领导,根据竞赛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
(二)全面展示,树立榜样。各二级学院应通过竞赛的开展,积极展现辅导员的风采,进一步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六、奖项设置
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设如下奖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鼓励奖若干。
上海体育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