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学字[2012]26号
关于开展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总结及表彰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市委九届十六次全会的精神,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基本完成了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全面总结和分析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经验,表彰在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经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及就业先进个人表彰的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报告
各二级学院应以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为主,结合近三年就业工作实际,对本学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学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报告》,具体如下:
1、基本内容
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报告应由就业状况分析 、就业工作的主要方法和创新做法、对学校和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及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三部分构成。其中,就业状况分析部分需要涵盖以下内容:2012届毕业生就业基本状况分析;就业去向分析(地区流向、行业流向);非上海生源、上海生源就业状况分析;不同性别学生就业状况分析;录用本专业学生数量前五名的单位名称及分析;2012届毕业生初始薪资水平分析;待就业同学数量及相关情况说明;创业状况统计(注册单位数量及注册单位接收学生就业数量)。
2、撰写格式
各二级学院就业总结报告中就业状况分析部分应以图表和数据分析为主要方式完成,就业指导中心将以各二级学院总结报告为依据编写《上海体育学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白皮书》。为便于各二级学院撰写总结报告,就业指导中心会将近三年我院毕业生就业去向及就业率统计情况等电子材料统一发至各单位邮箱。
二、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请各单位在总结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时,对本单位教职员工在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评选推荐。
1、评选对象
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级学院分管就业工作领导、专职学生辅导员以及在201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职工。
2、评选条件
贯彻中央和市教委关于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政策、规定,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成绩突出;坚持德育为先、学生为本、服务为上、质量为重,爱岗敬业,踏实奉献;积极探索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指导工作的新思路、新载体和新方法,努力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发展。
3、评选名额
拟评选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20名左右,以各单位毕业生数量、就业工作人员数量及一次就业率为主要参考因素,具体名额分配如下:体育教育训练学院6名、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3名、武术学院2名、体育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3名、经济管理学院2名、运动科学学院3名、机关职能部(处)工作人员1-3名。
4、评选办法及要求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二级学院就业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公示。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和分配名额,开展评选和推荐上报工作,于11月1日之前完成以上相关工作,并将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电子材料发至学工部邮箱(xgb@sus.edu.cn)。其中《***学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报告》不得少于两千字,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需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附件:上海体育学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上海体育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