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党字〔2012〕56号
关于调整党校校长、常务副校长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校建设,建立健全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发〔2008〕13号)、《上海体育学院党校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党委研究,决定调整上海体育学院党校校长、常务副校长。具体安排如下:
戴 健同志担任上海体育学院党校校长;
殷 勤同志担任上海体育学院党校常务副校长。
党校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部,承担党校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