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党字〔2012〕68号
2012年思政教研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强化思政教研部的教学、科研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学院实施目标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上海体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二、考核原则
遵照目标管理与过程考核相结合、重在建设与考核检查相结合、目标考核与团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目标管理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16个主要观测点,达标标准和优秀标准组成,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学工作:包括4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教学内容(核心指标)、教学方法教育长效机制建设、教学效果。
(二)科研工作: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确定科研方向、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核心指标)、建设学科目标。
(三)团队建设: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制度安排、团队意识(核心指标)、团队领导。
(四)特色工作:有创新、有特色的工作,包括相对稳定的、具有长效性的实践载体(核心指标)。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法和程序
思政教研部考核应突出教学特点,结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开展。目标责任书的制定、签订、中期检查、年终考核的时间均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开展。年终考核与二级学院考核同时开展,并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组进行考评。
(二)考核工作小组
思政教研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学校党政领导、宣传部、学工部、科研处、教务处、质管办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次
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一级指标有3个及以上达到优秀,其中3个核心指标必须为优秀。
2、合格:一级指标有3个及以上为合格,其中3个核心指标必须为合格。
3、基本合格:一级指标有3个及以上为合格,其中2个核心指标必须为合格。
4、不合格:一级指标有2个及以上为不合格,或出现下列“一票否决”之一者:
(1)发生重大教学工作责任事故。
(2)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3)未完成学院目标任务及本单位制定的工作任务,且无正当理由。
五、考核结果
目标管理考核小组依据党政领导测评、相关职能部门测评结果,得出年度绩效考核意见,经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报学校党委审定并公示。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