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思政教研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日期:2012-12-10浏览:

上体院党字〔2012〕68号

2012年思政教研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强化思政教研部的教学、科研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学院实施目标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上海体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二、考核原则

遵照目标管理与过程考核相结合、重在建设与考核检查相结合、目标考核与团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目标管理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16个主要观测点,达标标准和优秀标准组成,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学工作:包括4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教学内容(核心指标)、教学方法教育长效机制建设、教学效果。

(二)科研工作: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确定科研方向、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核心指标)、建设学科目标。

(三)团队建设: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制度安排、团队意识(核心指标)、团队领导。

(四)特色工作:有创新、有特色的工作,包括相对稳定的、具有长效性的实践载体(核心指标)。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法和程序

思政教研部考核应突出教学特点,结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开展。目标责任书的制定、签订、中期检查、年终考核的时间均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开展。年终考核与二级学院考核同时开展,并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组进行考评。

(二)考核工作小组

思政教研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学校党政领导、宣传部、学工部、科研处、教务处、质管办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次

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一级指标有3个及以上达到优秀,其中3个核心指标必须为优秀。

2、合格:一级指标有3个及以上为合格,其中3个核心指标必须为合格。

3、基本合格:一级指标有3个及以上为合格,其中2个核心指标必须为合格。

4、不合格:一级指标有2个及以上为不合格,或出现下列“一票否决”之一者:

(1)发生重大教学工作责任事故。

(2)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3)未完成学院目标任务及本单位制定的工作任务,且无正当理由。

五、考核结果

目标管理考核小组依据党政领导测评、相关职能部门测评结果,得出年度绩效考核意见,经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报学校党委审定并公示。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