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院学字【2012】37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为正确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政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水平,同时在辅导员范围内进行工作交流,促进良性竞争,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上体院院字〔2012〕94号)文件要求,现对我院辅导员开展2012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辅导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依据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对辅导员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特色工作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分为辅导员互评、学生评议、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评议、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评议四个部分,各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30%、30%、30%。
四、考核等次:
辅导员年度绩效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名额由学院人事处下达。
五、考核时间安排与办法:
1、2012年12月14日,召开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全体辅导员会议,布置2012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2、2012年12月21日前,辅导员根据要求完成《上海体育学院辅导员工作手册》及个人的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并将手册和个人工作总结交至学工部。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完成二级学院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学工部。
3、2012年12月25日前,完成学生评议,组织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对辅导员进行综合评议,辅导员在工作交流会上就一年来的特色亮点工作进行答辩展示。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对辅导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作出认定。
辅导员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在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成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认真做好宣传动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组织实施本二级学院辅导员的评议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一、上海体育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评分表
二、上海体育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学生评分表
上海体育学院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