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按照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对本市巡视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市委第四巡视组于2013年3月7日至2013年4月27日进驻上海体育学院进行巡视。
巡视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精神和市委的要求,结合上海的实际,对你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主要巡视以下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教育方针的情况;2、处理学校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的情况;3、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自律的情况;5、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6、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7、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巡视组在巡视期间,将通过列席有关会议、个别访谈、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受理信访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巡视组不干预学院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巡视期间,如有对你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述方面的情况需要反映的,可拨打电话:51253051或函寄:长海路399号上海体育学院党办转市委第四巡视组收(邮编:200438),也可投送到设置在绿瓦大楼正门大厅左侧巡视工作信箱内及巡视组电子邮箱:sh_xsz@sina.com
特此公告。
市委第四巡视组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