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3〕11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
“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遴选产生,围绕国家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重点选拔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优秀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5.选拔工作围绕国家和上海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
以下人选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上海市领军人才。
(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2年前已获选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且为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
3.申报2013年度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区县认为特别优秀的,可同时申报“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一)选拔数量:
按照市人社局要求,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候选人质量,请高校在人选推荐工作中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控制数量。“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原则上我院推荐名额各不超过1名。
(二)选拔程序:
1.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领域和条件要求,遴选合适人选;
2.学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拟推荐人选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推荐人选报送市教育委员会。
3. 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后,报送市人社局。
四、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推荐报告1份:
说明“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情况。
(二)书面材料:
1.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人三份。情况登记表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个人登录“21世纪人才网”—“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专家工作”下载并安装“人社部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信息采集工具”、“人社部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人才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逐页填写后点击“打印”。须个人签字,所在高校盖章。
2.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每人一份。
(三)电子文件:
1.学校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候选人数据包;
2.学校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数据包;
以上数据包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姓名•RPU”;
4.学校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EXCEL表,见附件1)。个人填写后,学校进行审核汇总。
五、材料报送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院人事处。个人表格填写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电软件公司010-83065045、83065046,13269273580(张霄鹏)。
申请人在申报时要认真细致,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人事处负责严格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肖锋 联系电话:51253082
邮箱:rsc@sus.edu.cn
人事处
2013年3月13日
附件1:百千万人才推荐情况一览表
附件2:《关于开展本市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3〕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