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转自国家留学基金网,有意者可进入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进行相关查询。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5日,报名成功者请将材料尽快交至国际交流处,上报上海市留学基金委。
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
一、简介
根据中日教育交流五年计划(2012-2016),中日双方每年互相派遣110人到对方有关机构进行学习和研究,由接受方提供相关费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3年将继续选派110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 协议名额:
110人
2. 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42至54个月(具体以日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4. 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并提供在日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旅费;国内日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承担。
5. 派出时间
一般为2014年10月初。自本年度起,通过有关考试者,可选择提前半年于2014年4月赴日。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优秀在校学生或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于2013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1979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5.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按该项目申请材料的要求准备有关材料,详见附件。该项目无需事先联系国外院校,可在面试合格后凭面试合格通知书自行联系学校。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学校/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3年3月20日至4月5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于4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有关受理机构,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3.申请受理方式
“985、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有关受理机构统一受理。
4.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①中文申请材料
②外方要求提交的材料
注:该项目无须提交邀请信及免学费证明。
五、评审、录取办法
1.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员须参加中日双方专家的联合面试。
2.语言培训(具体事宜以留日预备学校的通知为准)
面试合格人员须参加东北师范大学中国赴日本国留日预备学校(网址:http://lryx.nenu.edu.cn)安排的日语培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食宿由留学人员自理。培训时间为2013年10月至2014年8月。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培训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将不予派出。
具备日语能力二级及以上水平者可申请参加提前赴日人员选拔考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六、对外联系
面试合格人员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即面试合格通知书)”自行联系学校派出。有关日本高校联系方式等日本留学信息,请参考日本国驻华大使馆网站(http://www.cn.emb-japan.go.jp/abroad.htm#2)之日本大学总揽,如有疑问亦可直接联系日本使馆留学顾问。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周 俭 联系电话:010-66093981
传真:010-66093929 E-mail:jzho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流程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3月20日前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按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
|
2 |
3月20日-4月5日 |
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学校/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3 |
4月-5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审核申请材料、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
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子邮箱。注意邮件通知 |
4 |
5月 |
面试 |
中日双方联合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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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7月 |
公布面试 结果 |
面试结果发放至留学人员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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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月初 |
开始培训 |
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通知培训事宜 |
日语专业或具有一定日语能力者可通过测试免去前期培训 |
7 |
11月 |
联系学校 |
凭面试合格证书联系学校 |
日本各大学代表团赴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进行宣讲 |
8 |
2014年6月 |
提交日方 学校或导师邀请信 |
留学候选人提交日方导师邀请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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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8月 |
发放录取材料 |
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推荐单位发放录取通知及相关录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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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9月 |
办理派出 手续 |
①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自行办理 |
11 |
10月初 |
统一派出 |
派出前须联系日方接受院校和日方导师,通告赴日时间;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
*注:提前赴日人员的申请及选派流程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