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优秀学风班”创建评优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04-10浏览:


 

上体院学字〔2013〕13号

关于开展2013年“优秀学风班”创建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构建“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紧紧围绕学院以提高育人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建设中心工作,发挥全院各班级的组织优势和干部优势,积极探索新时期学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和凝聚力建设,现就开展2013年“优秀学风班”创建评优活动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0级、2011级和2012级本科生班级。

二、组织机构:

1、各班级由班主任、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委员、班委、班级党员等组成“优秀学风班”创建工作组,负责本班级的申报、考核指标的量化统计、现场展示或答辩的布置与准备等工作。

2、学工部、团委牵头成立院评估小组(兼顾学生工作部、团总支、任课老师、后勤管理人员),负责对申报班级的审核评议、经费保障和年终考核等工作。

三、评选程序

1、班级申报:

3月份,“优秀学风班”创建工作组申报填写《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创建申报表》(见附件1),交至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总支根据班级表现以及申报计划是否合理、可行等情况,推选参加院级“优秀学风班”的申报。

2、申报评估:

4月份,院评估小组结合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的意见对申报班级进行评估,并将申报班级按评议结果分成四类,具体如下表。同时下拨“优秀学风班”创建经费。

类别

数量(个)

创建经费(单位:元)

A类

≤5

500

B类

≤10

300

C类

≤25

200

D类

不限

3、年终考核:

11月份,各二级学院A、B、C类“优秀学风班”创建班级按照《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年终考核标准》(见附件2)计算得分并填写《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年终考核表》(见附件3),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负责审核并递交院评估小组,院评估小组进行年终考核,确定进入现场展示或答辩的候选班级(总数不超过40个)。

4、现场展示或答辩:

12月份,院评估小组组织专家对参加现场展示或答辩的候选班级进行最终评选,确定年度“优秀学风标兵班”(5个)和“优秀学风班”(15个)的获奖班级。

四、奖项设置

1、评选为“优秀学风班”的班级,颁发荣誉证书,奖励班费300元,班级每位同学综合素质测评第一栏加3分,下一年度每期团校增加1个名额。

2、评选为“优秀学风标兵班”的班级,颁发荣誉证书,奖励班费500元,班级每位同学综合素质测评第一栏加6分,下一年度每期团校增加2个名额。

五、经费保障

1、由学院下拨专项经费用于“优秀学风班”建设、年终考核、现场展示或答辩及奖金分发等活动。

2、“优秀学风班”创建经费需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和班级学风建设无关的费用开支。

六、其他

1、本实施办法由学工部、团委负责解释。

2、在创建评优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班级或师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1: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创建申请表

附件2: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年终考核标准

附件3: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年终考核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