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日期:2013-04-12浏览:

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预算管理和结余资金清理的相关规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对项目经费结余进行常态化清理。请大家根据以下办法仔细清理现存项目(白色经费本)的结余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使用完项目经费。

一、已结题(已到期)项目的清理办法

现存项目中已结题或已过经费使用截止时间的,请在一年过渡期间内(截至2014430)使用完项目结余资金,未用完的结余资金将划归学院统筹使用。

二、其它项目清理办法

现存项目中未到结题时间或使用截止时间的,请在结题或到期后一年内使用完项目经费,未用完的项目经费将划归学院统筹使用(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请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每年将主管项目的截止时间提供给财务处以供清理。

三、清理项目范围说明

清理范围包含除横向科研课题、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其它收入项目、专用基金项目、代管项目外的所有项目。横向科研课题暂可延续使用,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执行,有使用截止时间的其它收入项目、专用基金项目、代管项目根据有关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3年4月12日